建星環保科技<08011> - 業績公告

建星環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於13/11/2003公布:
(證券代號: 08011)
年度: 31/12/2003
貨幣: 港元  
核數師報告: 不適用
中期報告如經審閱, 其審閱者為: 審核委員會

注意:

此業績公佈表只載有發行人正式業績公佈的摘錄資料,應與詳細的業績公佈一併閱覽。
創業板網頁(http://www.hkgem.com) 載有正式的業績公佈。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本期間             上一段相應期間
                                   由 01/01/2003      由 01/01/2002
                             附註  至 30/09/2003      至 30/09/2002
                                   (元        )       (元        )
營業額                        1  : 18,396,142         10,007,753        
經營溢利/(虧損)                  : (1,712,580)        (1,719,079)       
財務費用                         : 不適用             不適用            
應佔聯營公司之溢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應佔共同控制個體之溢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稅項及少數股東權益後
  之溢利/(虧損)                  : (1,712,580)        (1,719,079)       
相對上期之百分比增減             : 不適用    %
每股盈利/(每股虧損)─基本(元) 2  : (0.00214)          (0.00269)         
                   ─攤薄(元)    : 不適用             不適用            
非經常性收益/(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非經常性項目後
  之溢利/(虧損)                  : (1,712,580)        (1,719,079)       
第三季股息                       : 不適用             不適用            
  (每股)                                                                
(如有其他形式可供選擇,           : 不適用             不適用            
  請註明)                                                               
                                                                        
第三季股息     
  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股息應付日期                     : 不適用    
股東(-)大會
  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本期間                           : 不適用    
  之其他分派                       
                                   
其他分派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公司代表
	建星環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姓名:張家輝先生                                        
職位:財務總監                                          

責任聲明

本公司於本表格日期的董事(「董事」)謹共同及個別就本業績公佈表所載
資料(「資料」)的準確性承擔全責,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
深知與確信,該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準確完備且沒有誤導成份,此外也沒
有遺漏任何其他事項以致本表格的資料不準確或產生誤導。董事知道聯交所
對有關資料概無任何責任,並承諾就聯交所因此等資料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
蒙受的一切損失而對聯交所作出賠償。

備註:

1. 編製基準及主要會計政策

本集團之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遵照香港聯合交易所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
(「創業板上市規則」)第18章之適用披露規定及根據歷史成本慣例編
製,除下述者外,所採納會計政策與編製本集團截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財務報表所採納者一致。

期內,本集團採納會計實務準則第12號(經修訂)「收入稅項」,主要影
響與遞延稅項相關。於過往年度,遞延稅項乃按損益表負債法作出部份撥
備,即就所產生時差確認負債,惟預期不會於可見將來撥回之時差除外。

會計實務準則第12條(經修訂)規定必須採納資產負債表負債法,就財務
報表內之資產及負債賬面值與計算應課稅溢利所用相應稅基間之所有暫時
性時差確認遞延稅項,惟不包括少數例外情況。由於會計實務準則第12
號(經修訂)並無特定過渡性規定,新訂會計政策己追溯應用。二零零二
年之比較數字因而被重列。本集團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之資產重估儲
備因而被減少約港幣10,000,000元,反映集團重估機器及設備盈餘所產生
遞延稅項。

2. 每股虧損

每股基本虧損乃按截至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及九個月之股東虧
損分別約港幣626,000元及港幣1,713,000元(二零零二年同期:約港幣
1,109,000元及港幣1,719,000元)及期內已發行普通股之加權平均數
800,000,000股(二零零二年:640,000,000股)計算。

鑑於行使購股權的假設具反攤薄影響,故在計算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之
每股虧損時並不假設該等購股權獲行使。

截至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及九個月內股份數目已被視為
640,000,000股及假設集團重組已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