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星環保紙品<08011> - 業績公告 建星環保紙品控股有限公司於23/03/2005公布: (證券代號: 08011) 年度: 31/12/2004 貨幣: 港元 核數師報告: 無保留意見 注意: 此業績公佈表只載有發行人正式業績公佈的摘錄資料,應與詳細的業績公佈一併閱覽。 創業板網頁(http://www.hkgem.com) 載有正式的業績公佈。 (已經審核) (已經審核) 本期間 上一段相應期間 由 01/01/2004 由 01/01/2003 附註 至 31/12/2004 至 31/12/2003 (元 ) (元 ) 營業額 : 50,313,475 30,782,461 經營溢利/(虧損) : 1,235,180 (1,966,140) 財務費用 : (226,543) 0 應佔聯營公司之溢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應佔共同控制個體之溢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稅項及少數股東權益後 之溢利/(虧損) : 1,008,637 (1,966,140) 相對上期之百分比增減 : 不適用 % 每股盈利/(每股虧損)─基本(元) : 0.0003 (0.0005) ─攤薄(元) : 0.0002 不適用 非經常性收益/(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非經常性項目後 之溢利/(虧損) : 1,008,637 (1,966,140) 末期股息 : 不適用 不適用 (每股) (如有其他形式可供選擇, : 不適用 不適用 請註明) 末期股息 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股息應付日期 : 不適用 股東(-)大會 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本期間 : 不適用 之其他分派 其他分派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公司代表 建星環保紙品控股有限公司 姓名:張家輝 職位:公司秘書 責任聲明 本公司於本表格日期的董事(「董事」)謹共同及個別就本業績公佈表所載 資料(「資料」)的準確性承擔全責,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 深知與確信,該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準確完備且沒有誤導成份,此外也沒 有遺漏任何其他事項以致本表格的資料不準確或產生誤導。董事知道聯交所 對有關資料概無任何責任,並承諾就聯交所因此等資料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 蒙受的一切損失而對聯交所作出賠償。 備註: 1. 呈報基準及編制基準 本公司根據公司法於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準豁 免有限責任公司,其股份自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二日起在香港聯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創業板(「創業板」)上市。其最終控股公司為Siko Venture Limited,一家在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財務資料乃根據歷史成本慣例編制及根據物業、廠房及設備內的機器及 設備的從新估價而修定。 於二零零四年,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若干新或經修訂之香港會計準則及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下文統稱「新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該等準則於 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或以後開始之會計期間生效。本集團截至二零零四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間之財務報表並無提早採納此等新香港財務報告 準則。 本集團已開始考慮此等新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潛在影響,惟未能確定此 等新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否對其所編製及呈報之業績及財務狀況構成重 大影響。此等新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可能對日後如何編製及呈報業績及財 務狀況構成轉變。 財務報表乃按照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包括會計實 務準則及註釋〉編制,並符合香港公認會計準則及香港公司法例之規定。 2. 每股溢利(虧損) 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每股基本溢利乃根據經審核年 度溢利港幣1,008,637元(二零零三年:經審核年度虧損:港幣 1,966,140元),以及年內之已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為4,000,000,000股 (二零零三年:4,000,000,000股)計算。 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每股攤薄溢利乃根據經審核年 度溢利港幣1,008,637元,以及加權平均股數為4,183,517,337股計算。 由於行使本公司購股權將導致每股虧損減少,故並無呈列截至二零零三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每股攤薄虧損。 根據本公司二零零三年十月七日召開的股東特別大會通過的普通決議案 ,自二零零三年十月八日起,每股票面值為港幣0.01元之原來已發行及 未發行股份將拆細為五股每股票面值為港幣0.002元之拆細股份。自股份 拆細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八日生效起,本公司之法定股本將為港幣 2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00股拆細股份,其中4,000,000,000股 將為已發行及繳足拆細股份。拆細股份將在各方面與已發行股份享有同 等權益,而拆細股份附有之權利將不受股份拆細所影響。就計算每股基 本及經攤薄虧損而言,已根據二零零三年十月生效的股份拆細將一股股 份拆細成五股,而對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及九個月之普通股 的加權平均數作出追朔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