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星環保紙品<08011> - 業績公告 建星環保紙品控股有限公司於12/05/2006公布: (證券代號: 08011) 年度: 31/12/2006 貨幣: 港元 核數師報告: 不適用 中期報告審核者為: 審核委員會 注意: 此業績公佈表只載有發行人正式業績公佈的摘錄資料,應與詳細的業績公佈一併閱覽。 創業板網頁(http://www.hkgem.com) 載有正式的業績公佈。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本期間 上一段相應期間 由 01/01/2006 由 01/01/2005 附註 至 31/03/2006 至 31/03/2005 (元 ) (元 ) 營業額 3 : 15,270,888 12,295,444 經營溢利/(虧損) : 477,205 297,105 財務費用 : (249,759) (130,420) 應佔聯營公司之溢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應佔共同控制個體之溢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稅項及少數股東權益後 之溢利/(虧損) : 227,446 166,685 相對上期之百分比增減 : +36 % 每股盈利/(每股虧損)─基本(元) 7 : 0.00005 0.00004 ─攤薄(元) 7 : 0.00005 0.00004 非經常性收益/(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非經常性項目後 之溢利/(虧損) : 227,446 166,685 第一季股息 : 不適用 不適用 (每股) (如有其他形式可供選擇, : 不適用 不適用 請註明) 第一季股息 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股息應付日期 : 不適用 股東(-)大會 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本期間 : 不適用 之其他分派 其他分派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公司代表 建星環保紙品控股有限公司 姓名:葉啟昌 職位:董事 責任聲明 本公司於本表格日期的董事(「董事」)謹共同及個別就本業績公佈表所載 資料(「資料」)的準確性承擔全責,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 深知與確信,該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準確完備且沒有誤導成份,此外也沒 有遺漏任何其他事項以致本表格的資料不準確或產生誤導。董事知道聯交所 對有關資料概無任何責任,並承諾就聯交所因此等資料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 蒙受的一切損失而對聯交所作出賠償。 備註: 1. 呈報基準及主要會計政策 本公司根據公司法於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 有限責任公司,其股份自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二日起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創業板(「創業板」)上市。其最終控股公司為Siko Venture Limited,一家在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本集團之未經審核綜合業績乃根據香港公認會計原則及遵照香港會計師 公會報告之會計準則而編製。賬目乃按歷史成本慣例編製及根據物業、 廠房及設備內的機器及設備的從新估價而修定。 編製截至二零零六年及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之未經審核綜 合業績與編製本集團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財務報表 所採用之會計政策相符。本綜合業績並未經審核,惟已經本公司之審核 委員會審查。 2. 採納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本集團首之應用香港會計師公會(「會計師公會」)所頒佈之多項新及 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 (「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下文統稱「新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有關準則與本集團業務相關,並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或以後開始之會 計期間生效。應用新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導致綜合收益表、綜合資產負債 表及綜合權益變動表之呈列方式有所改變。 採納新及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不會影響本集團財務報表及營運。 本集團並無提早應用下列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及修訂準則及詮釋。本 公司董事預期,應用該等準則或詮釋(如適用)將不會對本公司財務報 表構成重大影響。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 資本披露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 財務工具:披露1 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 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29號 -詮釋第7號 「惡性通貨膨賬經濟中 之財務報告」採用重 列法2 1 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或以後之年度期間生效。 2 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或以後之年度期間生效。 3. 每股溢利 截至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之每股基本溢利乃根據未經審核 純利港幣227,446元(二零零五年:港幣166,685元), 以及期內之已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為4,000,000,000股(二零零四年: 4,000,000,000股)計算。 截至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之每股攤薄溢利乃根據未經審核 純利港幣227,446元(二零零五年:港幣166,685元)及加權 平均股數為4,182,800,412股(二零零五年: 4,182,709,095股)計算。 |